扶持措施来了!事关云南电商企业发展→
开屏新闻2024-05-07 18:08

5月7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2024年,云南省商务厅将开展电商市场主体载体培育扶持工作,从支持电商主体、电商载体、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等7个方面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旨在更好支持和服务电商企业发展,进一步做大电商交易规模、做强市场主体、做优云品结构,实现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评选全省网络零售龙头企业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网络零售企业。

2.支持方向: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扩大云品电商销售份额,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3.支持标准:每家网络零售龙头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二)培育扶持限额以上电商企业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2024年上半年新纳统的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

2.支持方向: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提升运营能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

3.支持标准:2024年1—6月新纳统,且500万元≦网零规模<1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5万元;1000万元≦网零规模<2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10万元;2000万元≦网零规模<3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15万元;3000万元≦网零规模<4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20万元;4000万元≦网零规模<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25万元;网零规模≧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30万元。

(三)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电子商务企业。

2.支持方向:支持企业提升电商运营能力,开展电商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并向商务部推荐参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四)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省内电子商务基地(园区)。

2.支持方向:支持基地(园区)开展企业孵化、电商人才培养等,推动电商集聚发展。

3.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并向商务部推荐参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五)评选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村播学院”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市场化运营良好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村播学院”。

2.支持方向:支持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持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电商市场化运营能力,构建县域电商产业链;支持“村播学院”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和孵化。

3.支持标准:评选出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村播学院”运营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六)评选省内电商平台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平台所属企业(单位)。

2.支持方向:支持省内平台企业壮大入驻企业规模和网络零售额,提升运营水平,扩大影响力。

3.支持标准:对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七)支持一批云品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

1.支持对象:评选出的项目申报主体(在省内依法登记)。

2.支持方向:支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农产品上行流通设施建设和“云品中心”展销平台建设等。

3.支持内容:支持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社、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开展包括集货、加工、包装、分拣等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云品中心”。

4.支持标准:对企业在2023年1月至本次申报前(预计2024年6月底)投入资金建设,已投入使用,且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按期间新增有效投资最高不超过30%比例进行奖补(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招待、租金等间接开支),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比例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朱婉琪

一审 曹婕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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