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88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6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1、元江县江南汤包店自制的白面馒头,检出糖精钠(不得使用)、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宣威市高彩琼小吃店销售的油条(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丽江古城区春时自助餐吧自消毒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维西县维西喜多多购物广场销售的白芷,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云南牟定秦阿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油腐乳,检出脱氢乙酸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泸水波三布汁酒坊生产的散装白酒(荞酒),甲醇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宣威市诸家白酒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弥勒市朋普镇林氏酒坊生产的高粱酒(白酒),检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禄丰县彩云镇馨馨商店销售的片糖,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广南县莲城中心市场米洪均销售的牛蛙,检出氯霉素(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永德县成月路口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瑞丽市嘉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无籽柠檬(散装称重),克百威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寻甸仁德晨瑞琼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散装称重),恩诺沙星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富宁县城北市场潘兴会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宣威市虞阳农贸市场 范家利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德钦县升平镇娟娟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元阳县南沙供销社常青农贸市场 李绕珍销售的沃柑,2,4-滴和2,4-滴钠盐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永仁县猛虎植物油料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大姚陶丽食品摊销售的泡大蒜(酱腌菜),阿斯巴甜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玉溪市江川区大乐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弥勒市凤凰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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