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继北京一律师事务所6月25日公开宣布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后,25日晚,上海一公司负责人也在微博宣布,最近川大研究生张某事件给社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原则上不招聘川大任何师生。对此,上海市人社局12333服务热线回应记者称,如该公司在招聘中存在这一情况,则属于违反相关法律。
张某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其后续影响力仍在发挥作用。从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到上海的这家传媒公司,加上最早的山东的一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三家用人单位公开声明“不招川大师生”。不知道这一现象还会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还有多少用人单位加入抵制川大的行列,唯一肯定的是,四川大学确实处于建校以来的至暗时刻。
地铁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大面积声讨,虽然是张某的个人行为所致,但不能说与四川大学没有任何关系,川大确实需要在学生的道德引导和价值观培养方面加以检讨,而公众对川大有一些负面评价,也不算苛刻。但这并不意味着谁都可以对四川大学进行这种“公开处刑”式的羞辱,更不意味着川大的所有师生都必须为张某的个人行为背锅。
企业有用人自由,招聘什么样的人是企业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滥用,公开宣称“不招川大师生”,明显涉嫌就业歧视,是一种违法行为。除了就业歧视之外,这一做法也是对川大以及所有川大师生的名誉侵权。张某的个人行为与川大其他师生的品行没有任何必然联系,企业宣称“不招川大师生”本质上就是对他们名誉权的一种恶意揣度和诋毁。正如律师所言,川大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回到事件本身,应该说川大的处置并无不妥。张某的行为虽然恶劣,但毕竟已经与对方和解,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此在法律上没有违法行为。按照川大的校规,“留校察看、留党查看”的“双一留”处分,已经是顶格处罚。此外,大学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人,不可能保证每一个学生都品学兼优,因为一个学生犯错所有学生都要受到道德“株连”,在就业市场遭到排斥,那么企业可能就无人可招了。
然而置于整个事件的大背景下,企业公然宣称“不招川大师生”,看上去似乎很酷很爽,也很符合公众的心理期待,能够彰显企业的正义感。甚至我们无法否认,这也是蹭流量、进行自我宣传和营销的绝佳途径。一句“不招川大师生”,瞬间就能上热搜。
只是,这种正义感是非常廉价且幼稚的。“不招川大师生”的企业,与诬陷大叔的张某何异?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张某以精英女性自居,对农民工大叔进行“有罪推定”,这几家企业则是对所有川大师生进行“有罪推定”;张某的逻辑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被侵害我就不能维权吗”,这几家企业的逻辑是“张某道德有亏,你们和张某一个学校难道会没有问题”。两者其实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道德优越感,以自己永远正确为基础,以正义的名义干了不正义的事情。
我们与恶的距离有多远?其实并不远。张某曝光大叔的照片,发出让她后悔终生的“小作文”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在作恶,还自信满满地以为自己在维权女性权益。而这几家蹭流量的企业,以批判张某的名义,最终成了和张某一样的“人”。这似乎可以说明,张某的拙劣表演,其实有着一定的社会基础,“以暴制暴”依然是有市场的。这一点,尤其需要警惕。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一审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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