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夯实普法宣传基础,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推进“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把法院“诊断部”带到群众“家门口”。
张某(54岁)于2021年7月14日到大关县某餐馆务工,负责洗菜洗碗等工作。双方约定张某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餐馆也未替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9月26日,张某在工作期间因地面湿滑摔倒,经医院诊断,张某右侧股骨隆间粉碎性骨折。
后张某向大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裁决张某与大关县某餐馆之间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26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大关县某餐馆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大关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大关县某餐馆与张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承办法官考虑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大龄或高龄务工人员日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受理比例逐渐增加,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旨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当日,大关县法院一行来到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庭审时,大关某餐馆认可了与张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诉讼请求中仅有确认劳动关系一项,后续还可能存在工伤认定及费用赔偿等一系列诉讼程序。为了减少双方诉累,节约司法成本,承办法官调整办案思路,不拘泥于诉讼请求,大胆针对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进行调解,争取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庭审中,法官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背对背”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讲解矛盾症结所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乡里乡亲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工伤赔偿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大爷、大妈,这本法律宣传手册跟你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你们带回家后也拿给年轻人看看,让他们多学点里面的法律小知识,对出门打工有帮助。”宣传干警一遍一遍地对村民说。
一直以来,大关县法院严格落实“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的工作要求,强化统筹部署,让挂钩干警主动“走出去”,在巡回审理结束后立即赶到所挂钩的玉碗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对在场群众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纠纷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大关县法院立足“巡回审理+法律服务”模式,着力在用活、用实这一理念上下功夫,推动司法服务“零距离”,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在身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苏金敏 通讯员 王秋月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左学佳
责任校对 费丹艺
主编 熊波
终审 编委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