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婚前协议已经不再是“豪门”的专属,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来避免婚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前协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哪些内容可以写进婚前协议?婚前协议能否取消、反悔?别慌,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签不签“婚前协议”?
大家观点不一
对于签不签“婚前协议”的问题,大家都有各自的看法。
小刘是一名95后昆明姑娘,刚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们之前就没有考虑过婚前协议的事情,虽然也在网络上了解过,但是没有仔细研究,因为就想着没有必要签这样一个协议。”小刘说,首先因为他们结婚时的年龄都比较小,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或者是其他一些比较贵重的财产,然后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就觉得没必要签订婚前协议。
“我觉得婚前协议签不签主要还是看个人,就我而言,我觉得没有必要签。”市民戚先生认为,既然要结为夫妻,那应该是双方彼此了解清楚前提下,而在婚后所产生的问题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没必要分那么细。
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是很有必要的。
“纸短情长,双方在结婚前通过婚前协议的方式,厘清各自担心的问题,才能明明白白地走进婚姻。”市民苏女士说。她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是很有必要的,这也不单单是通过婚前协议来厘清双方的婚前财产问题,更重要的是对婚后生活的一些规划,“比如婚后的生活开支怎么出,家里的家务怎么分、孩子谁来带,如果不愿意做家务,那请家政的钱又由谁来出等等。”
同时,市民谢女士也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是有必要的,因为尽管两个人可能今后要在一起很久,但是婚姻也有可能出现破裂,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还是要给自己多加一重“保险”。但对于该如何签订婚前协议,谢女士表示自己不太清楚。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人对婚前协议都有所了解,但对于该如何签订婚前协议并使之具有法律效益,却不是很清楚。
律师说法
关于婚前协议,这些一定要看
签订“婚前协议”,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婚前协议具备怎样的法律效力?应该如何签订才有效?婚前协议能否取消、反悔?带着这些问题,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代晨律师和吴斌律师,为大家一一解答。
Q1:婚前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益?婚前协议是否只是关于婚后婚前财产、债务的一种协议?
代晨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法律原则上承认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婚前协议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婚前协议除约定财产所有权外,还可就夫妻双方财产的收益、使用、管理、处分等权利进行约定,也可约定债务清偿等。
《民法典》确实仅明确了婚前协议可以约定财产和债务的内容,但是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婚前协议除约定财产权利外,还可就涉及双方的部分人身权利进行约定。
Q2:婚前协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有的!”代晨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Q3:婚前协议到底怎样签订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注意些什么?
吴斌律师表示,签订婚前协议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首先,在订立协议时,双方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再次,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存在侵害一方或双方的人格权等情形,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婚前协议必须通过书面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婚前协对于债权人是否有约束力,要看债权人是否知道有这个协议,如果债权人知道才受约束,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有这个协议,那么仍然按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即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共有,共同清偿债务。
Q4:哪些内容可以写入婚前协议?同时,哪些条款即使写入协议,就很难具备法律效力?
吴斌律师认为,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双方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但如约定不合理的忠诚协议、限制离婚、放弃工作等限制甚至剥夺一方权利的内容,这些约定很可能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比如,我国法律实行婚姻自由,即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婚前协议约定只有一方有权利提出离婚或如一方出轨,则出轨方在离婚时应当净身出户,同时放弃子女抚养权等。这样的约定实际上是限制了一方离婚的权利并剥夺了一方的财产权,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Q5:签订了婚前协议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婚前协议能否取消、反悔?
代晨律师认为,婚前协议是能反悔的。婚前协议也是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婚前协议的当事人是在受欺诈、胁迫或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前协议,当事人可以对协议表示反悔,并且有权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协议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婚前协议中约定当事人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共同所有的,这实质上是一个赠与行为。若在婚后,双方未办理变更登记,那么离婚时,赠与的一方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该房产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戚雪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朱丽
主编 严云
终审 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