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警告处分
南方都市报2022-06-12 08:38

6月11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发布一则情况通报:

6月10日,我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据媒体报道,近日,网曝西南政法大学一学生就“唐山打人事件”在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

爆料图片显示,刘某认为“强迫一个喝大的人做什么有理智的行为没必要”“就一很正常故意伤害,表达同情的同时也劝她反思一下为什么中奖的是她”。该言论在网络迅速发酵,有网友批评质疑。

网传争议朋友圈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郭毅

编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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