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起诉被告人吴松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吴松在担任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玉溪市委副书记,保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西南林业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规划调整、工作调动、工程发包、公司经营等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涉黑人员谋取经济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于2月22日立案受理,并于当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目前,该案的庭前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吴松简历(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松,男,1958年8月出生,汉族,云南镇雄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7月至1978年3月,昭通地区镇雄县民办教师;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至1992年3月,云南大学政治系教师;
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云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12月,云南大学教务处处长;
1996年12月至2001年1月,云南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2001年1月至2004年7月,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
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玉溪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保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年1月至2015年11月,保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西南林业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8月至今,西南林业大学二级教授。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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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