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能否延期?交警回复→
2022-12-28 19:52开屏·推荐阅读量

今年9月1日

昆明市场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置换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

有网友就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是否能延期

再次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回复

↓↓↓

网友留言表示:几千块的电动车对普通市民来说是一笔大开支,希望政府能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延长过渡期限。

12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表示: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目前该公告已施行3年之久,相关部门正在筹备淘汰报废等相关事宜。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按照合格标准来进行落户上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已不允许在昆明市销售或上牌,现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届时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进行淘汰、报废。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及强制报废的相关措施的实施,将以昆明市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分割线

新国标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25公里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GB17761-2018)。《规范》明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根据《规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电动自行车从根本上说是带有电动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也就无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以确保起火后能够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来源 YNTV2都市条形码(记者:马纯康、李小松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曹婕

点赞
点赞
只能在客服端上操作